记者9月3日从市商务局获悉,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总体要求,从9月初到年底,我市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站(点)集中专项整治工作,做到取缔无证照经营,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行为,实现绿色环保和规范经营的工作目标,为加快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坚强有力保障。
依据市政府制定的《牡丹江市区再生资源回收站(点)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》,整治内容包括6项,即对牌匾未规范统一、证照未上墙的再生资源回收站(点)进行整治;对占用道路、绿地以及其他公共场所(地)进行废品收购、晾晒、整理、储存废旧物资的站(点)进行整治;对未达到日收日清,转运不及时,堆放不规范,管理不到位,卫生“脏、乱、差”,污水横流的站(点)进行整治;对无消防设施、存在安全隐患的站(点)进行整治;对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的站(点)进行整治;对无证照经营的再生资源回收站(点)进行取缔。
按照职责分工,牡丹江市区再生资源回收站(点)集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。经过调查摸底、集中整治、检查验收、长效监管等4个工作阶段,到年底时,我市将按照“属地管理、依法整治、堵疏结合、综合治理、长效监管”的原则,认真总结经验,研究制定针对再生资源回收站(点)问题的治本之策,建立健全日常监管长效机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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